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4    浏览次数:

团发〔2018〕15号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高教工委、团省委、省学联等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今年暑期,各团总支紧扣“青春大学习 奋斗新时代”的主题,组织我校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调研和社会观察实践等活动。目前,活动已基本结束,为统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成果,现将有关总结工作的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优秀组织单位

评选条件:

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团委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多样,针对性强,成效显著,深受欢迎。重视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活动投入力度大。学生参加集中组建团队的人数多,实践报告上交率高。积极组织社会实践成果展和报告会、交流会。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力度大,效果显著,有总结材料。

2.优秀团队

评选范围:所有校级、院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

评选条件:

(1)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突出,准备充分,内容丰富,且实践成果显著,在当地有一定影响;

(2)实践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3)有总结报告,并不少于3000字。

3.优秀指导老师

评选条件:

能够围绕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亲自带队并起到指导作用,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指导学生社会实践论文的撰写,积极参与并负责实践活动的全程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组建团队的学院可推荐1名。

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暑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评选条件:

(1)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并且目的明确、在实践中积极主动,能用所学的知识为当地服务,在实践活动中有较大贡献和收获;

(2)在实践活动结束后,进行深入地思考和总结,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并在本学院评比中名列前茅。

二、评优方式

采取个人和团队自主申报,团总支推荐的方式。各团总支限报优秀组织单位1项,优秀团队2支,优秀指导教师1名,优秀先进个人5名,优秀成果奖若干项。

三、评选方法

按照每名同学“参加一项社会实践活动、撰写一篇社会实践报告、完成一份实践反馈表、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总结座谈会”的要求,各团总支要组织学生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将学生们所撰写的社会实践报告进行整理、汇总,交校团委审核。同时,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院内初评,并按时将参评材料交予团委,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实践活动进行评比。

四、工作要求

1.要充分重视暑期社会实践的总结和评比工作,在9月12日之前完成院内初评,并将申报资料、申请表(一式两份)、社会实践证明报送团委,逾期不报按放弃处理。

2.团委将于9月中下旬安排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答辩。

五、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9月12日前报团委107室。

联系人:沙 薇 电话:3287157 406011186@qq.com

附件:1.安康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提交细则

2.安康学院2018年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3.安康学院2018年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请表

4.安康学院2018年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5.安康学院2018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

6.安康学院2018年社会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

共青团安康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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