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 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总体思路


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年度主题,宣传党百年奋斗的辉煌成就、历史意义,学习党领导下中国青年运动的百年历程,团结引领青年学生深入学习感悟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坚定信心、奋发有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青春力量。


三、活动原则


1.以保证学生健康安全为首要前提,严格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组队、属地实践、远程协同”的方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就近、就便灵活开展社会实践,不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践活动。


3.进一步将实践育人理念融入社会实践中,推动社会实践活动与“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大赛相结合。


4.按照“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原则,坚持严实作风,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力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摆拍走秀”;要深入实际,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甚至观光旅游。


四、活动内容


202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围绕理论普及、党史学习、乡村振兴、发展成就、民族团结等5方面,组织学生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理论普及宣讲团。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一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将深刻性和生动性统一起来,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


2.党史学习教育团。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乡村振兴促进团。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组织青年学生了解认知乡村,依托我校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基地,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的乡村发展状况,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4.发展成就观察团。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发展变化,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引导青年学生坚定制度自信,站稳人民立场,投身强国伟业。


5.民族团结实践团。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相关要求


1.严格管理,坚守安全底线。各团总支要按照本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要为参加活动师生购买保险,依法依纪依规组织各项实践活动。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实践地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要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选派优秀教师指导实践,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


2.加强校院联动,整合优势资源。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和专业教师的支持,鼓励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和品牌项目,形成特色社会实践网络,确保社会实践成果不断深化。鼓励青年教师和辅导员参与到社会实践选题、立项和指导中来,采取二级学院团总支与学校团委两级审核的工作模式。


3.各实践团队应主动运用全媒体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请各实践团队通过校团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关注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实践队员通过随手拍、微感悟等形式及时发布团队动态、展示实践风采,并积极向校内外媒体投稿,及时推介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队、个人和先进事迹。


4.申报立项。实行团队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团队主要成员必须是安康学院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本专科生。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6月24日12: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申报团队的电子版材料(附件1、2)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为“XX学院三下乡申报”。


5.所有参与暑期实践活动的学生均应打印并填写《安康学院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协议书》(附件3)、《安康学院202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4),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手签的安全协议书、承诺书以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提交二级学院团总支,由团总支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所有实践团队出行前指导教师需在OA系统填写《安康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审批表》进行报备审批,到达社会实践地后填写《社会实践地点接收证明》(附件5)并盖章。


6.做好新媒体系统使用和网络报备。各实践团队需于2022年7月20日前在“三下乡”社会实践官方网站进行团队信息报备(下载“中青校园”APP创建团队并进行报备)。各二级学院要不断强化实践团队管理,通过新媒体系统实时记录实践团队足迹,掌握学生出行信息,了解学生出行安全情况,构建量化考评实践育人新机制(系统网址及使用说明另行通知)。


7.完善资料,加强总结,完善考核。注意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资料保存和收集,在暑期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全面做好各项社会实践总结工作和学分评定工作,通过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社会实践报告、调研论文、实践工作简报、视频展播、摄影大赛等多种形式展示、扩大实践成果。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将作为团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列入考评。


联系人:段雪丰      联系电话:0915-3287157       邮箱:379505824@qq.com


共青团安康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