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首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方案
一、活动名称
安康学院首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
二、活动意义
通过在全院内范围内开展感动人物的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我院大学生自立自强、努力拼搏、勇于奉献的可贵品质,对于我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校园精神文明的建设以及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三、活动主办
安康学院学生会
四、评选对象
全院所有本专科学院
五、活动时间
筹备期:2011年4月1日-4月10日
推荐期:2011年4月11日-4月20日
评选期: 2011年4月21日-5月3日
颁奖晚会: 2011年5月4日
六、 评选流程
1.4月20日之前进行系内宣传和初选。
2.各院系将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于4月20日下午6点之前交至团委楼104室,每院系限报一名。
3.4月21—5月2日,全院学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投票评选。
4.月4日对最后的评选结果进行表彰。
七、材料要求
1.推荐材料需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以A4纸打印,(另附1500字的事迹简介,也可以附视频材料)。电子文档可发送至382528678@qq.com。
2.所有申报感动事迹素材的个人 ,主要事迹不得少于1500字,内容应包括:个人简历、在大学期间的表现和令人感动的具体事迹。
3.各学院的负责人在选送材料时一定要本着负责的态度、“求实、务真”的精神,确保素材内容高质量。
八、评选标准
1.评选对象在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学校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评选对象在科学研究、文化娱乐、体育竞技等方面通过自身刻苦钻研,取得优秀成果的。
3.评选对象在大学中自强不息、无私奉献,做出不平凡事件的。
4.评选对象在生活、家庭、情感上有特别感人经历的。
九、评选方法
1.现场投票(4月27日,东校区通道前)。
2.学院网站、论坛微博进行投票。
3.短信“zc+ 人物姓名”至。。。
十、奖项设立
1. “感动校园人物”奖项设立4至5名。
2.对获奖的个人授予奖杯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