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13—2014学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4    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全校学生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意识,推动团的组织建设,严肃团的纪律,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决定于4月8日—5月4日开展2013—2014学年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的步骤

第一阶段(4月8—4月11日) 集中学习

各支部在系团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全体团员认真学习《团员手册》、国家形势政策和学校相关制度,开展灵活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学习和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团员青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自觉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

第二阶段(4月12日—4月22日)申报、评议

申报个人与组织应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对本学年的理论学习、开展或参加团组织活动及履行团员义务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各团支部召开全体会议,确定优秀,并将结果报系团总支,系团总支审定后上报团委。在评议中,申报组织与个人应对自身严格要求,注重质量,防止走过场。

第三阶段(4月23日—5月4日)总结、表彰

民主评议结束后,团委将进行认真总结,对优秀团员、先进团组织进行表彰。评选表彰分配名额:全校共表彰先进团总支3个,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分别按总数的8%、1%、10%的比例进行申报。

二、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和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取得成效,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团总支要主动向党总支汇报此项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监督。

2、各团总支和团支部要将评优工作与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结合起来,在广泛开展团员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优工作。

;3、评选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团员大会,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申报组织或被推荐人、被推荐组织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民主表决推荐候选个人与组织。

4、各团总支收齐个人材料、组织申报材料,于4月22日18:00前将全部评优申报表、书面材料(附电子版)统一交到团委107办公室。

注:先进团总支以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申报,无表格形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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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安康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