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为了在我校广大师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校全体师生中寻找、发现、推选、宣传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身边好榜样,特决定举办安康学院第四届“感动校园”人物寻访暨寻找身边好榜样活动。
二、活动主题
感动来自平凡 榜样就在身边
三、组织机构
主办方:共青团安康学院委员会
承办方:安康学院学生会
四、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和学校各个团体。(上届获奖选手不参加此次评选。)
五、推荐原则
本着“不求高大全而求真善美”的原则,可按照创新创业、公益奉献,创优争先、自强自立、爱岗敬业、见义勇为、清朗网络好榜样等类型进行推荐。
六、活动安排及评选流程
(一)启动寻找阶段(2016年6月10日-6月20日)
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运用宣传海报、宣传条幅、宣传板和新媒体等手段进行宣传,努力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特别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营造出全校广泛关注、热情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推荐自荐阶段(2016年6月20日-6月30日)
采用自荐和推荐两种方法,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需认真填写个人(团体)评选推荐表。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个人和团体经初选后,由推荐单位交给承办方,个人自荐将材料直接交给承办方。
自荐或推荐材料需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如有事迹视频请控制在3分钟以内)。1.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1085549966@qq.com),纸质文档用A4纸打印并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学生会办公室;2.所有申报感动事迹素材的个人或团体,必须真实,主要事迹字数不宜超过2000字,内容应包括:家庭情况、个人简历、在大学期间的表现或团体介绍和具体事迹等。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3.各单位在推荐材料时一定要本着负责的态度、“求实”的精神,确保材料内容高质量和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三)评审评选阶段(2016年7月-9月)
评选委员会确定若干名“感动校园”人物(团体)暨身边好榜样提名人选,以图文、视频的形式在学生会微信和“青年之声·安康学院”互动社交平台和校园内宣传栏进行展示,并通过安康学院学生会官方微信进行投票,综合投票情况,评选委员会最终确定10名“感动校园”人物(团体)暨身边好榜样。
(四)分享颁奖阶段(2016年10月)
对评选出的“感动校园”人物暨身边好榜样事迹进行宣传表彰。
联 系 人:刘杰 段宇航
电 话:(0915)3282240 18590007008
地 址:安康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江南校区南行政楼一楼104室)
(江北校区5号公寓楼学生活动中心)
电子邮箱:1085549966@qq.com
附件:1.安康学院“感动校园”人物推荐表(个人)
2.安康学院“感动校园”人物推荐表(团体)
共青团安康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