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安康学院第十届艺术文化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节目、优秀演员、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

团发〔2018〕3号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我校第十届艺术文化节在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学生分会的积极响应下已顺利开展,在各学院节目的排练和演出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节目、优秀演员及优秀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使我校的校园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康学院第十届艺术文化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节目”、“优秀演员”及“优秀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优秀组织单位

评选范围:举办元旦晚会的各演出单位

评选条件

(1)晚会主题鲜明、表演形式多样、总体格调积极向上,立意新颖、表现手段灵活,现场效果热烈;

(2)晚会有自编、自导、自演的创作节目,且反映校园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3)整台晚会编序及演出紧凑,没有等台或拖台现象。

2.优秀节目

评选范围:各二级学院元旦晚会参演节目

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节目的选材、策划、构思、手法、风格等方面有不俗的表现;

(2)作品内涵丰富,具有一定的感召力、震撼力,集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为一体;

(3)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同学的“三贴近”原则,努力发挥视、听、读等特点和互动、交流等优势。

3、优秀演员

评选范围:所有参加元旦晚会的演员

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文艺演出组织纪律,听从安排;

(2)乐于吃苦,认真参加排练,不迟到,不早退,顺利完成节目的正式演出。

(3)具有一定艺术修养和艺术素质,表演功底扎实。

4、优秀工作者

评选范围:所有元旦晚会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

(1)爱护节目演出道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2)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认真;

(3)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二、名额分配

1、优秀组织单位3个。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优秀节目一个,优秀演员5名,优秀工作者2名。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进行广泛宣传,进行学院内初评,确定申报学校参评的候选人及候选节目,并填写推荐申报表一式一份及汇总名单加盖团总支公章于2018年4月2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校团委107室,电子版发送至406011186@qq.com.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按照“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做好推荐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1.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

2.优秀节目推荐表

3.优秀演员推荐表

4.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共青团安康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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