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共青团安康市委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大力营造创新创效创优的浓厚氛围,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职工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立足岗位创新创优、走在前列,助力安康高质量发展。团市委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1.创建集体原则上应是已获得县级青年文明号1年以上的集体,并在本行业(系统)、本县(区)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2.建立团组织的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服务行业的班组、岗台,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及在抗击新冠疫情、乡村振兴、重点工程(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

团委、团支部以及整建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参评全国、省级、市级青年文明号在有效期内的集体不参评。

二、创建条件

1.创建集体所在单位团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健全。

2.创建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且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负责人; 

3.创建集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积极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集体年度平均参学率均不得低于90%。

4.创建集体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三、创建步骤

1.推荐申报。创建单位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申报创建单位要认真填写《安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附件1撰写创建计划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含两张以上的活动照片)。于2022年3月28日报送至团委107室(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送邮箱),申报单位意见加盖二级学院团总支公章。

2.创建公示。各创建单位要将集体情况、创建情况、监督电话电子信箱进行公示,制作公示牌(附件2),悬挂在岗位现场,窗口行业应公开悬挂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考核打分。11月为创建报备集体考核时间,各创建集体,要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形成2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并详细梳理创建工作资料(包括方案、文件、图片、视频、PPT、台账等)于10月26日前报团委107室。团市委采取随机抽查、互检互查等方式对申报集体进行现场考核,评分标准参照安康市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附件3考核完成后,按照分数排序确定候选集体

4.总结通报团市委对拟认定集体创建过程进行综合评定后发文命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青年文明号先进事迹。

四、创建重点

青年文明号活动重在创建,主要做好以下重点内容。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教育引导集体成员了解党的光辉历史、感悟党的初心使命、传承党的红色基因;持续开展“我为青年做件事”等主题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青年困难事、烦心事。二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创新创效等活动,主动服务单位发展大局、助力青年师生成长成才。三是以“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青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展示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一线岗位、服务大局的风采。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是推动我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级团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积极组织动员“老号”“新号”开展“青年文明号示范周”活动,真正体现青年文明号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2.严格审核。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推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把控,确保符合条件,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并按时报送。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推报工作的,视同放弃参评。

二级学院请于328日将2022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团107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406011186@qq.com

人:

联系电话:3287157


附件:

1.2020-2021年度安康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

2.创建安康市青年文明号公示牌(样本)

3.安康市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