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的通知》(党政办发〔2024〕23号)要求,现将团委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段雪丰    

工作职责:负责团委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工作实施及结果审定。

纪检监督:柯晓敏

工作职责:负责对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工作公正性进行监督。

二、考核对象

1.2020年参加第四轮岗位聘任的团委全体教职工(以校发〔2020〕174号文件为准)(附件2)。

2.2020年岗位聘任结束后进校的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级别,参照附件1中对应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填写《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3)。其中,进校不满一周年的教职工,不评定考核级别。

三、考核期限及内容

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考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团委教职工完成岗位工作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教职工自评。团委教职工对照2020年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附件1),总结聘期内完成的工作和取得的业绩,撰写个人聘期总结报告、填写《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组织考核。团委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个人聘期总结报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和相关支撑材料进行评审,考核结果经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审议经公示后报学校人事处复核。

五、考核等级

合格:完成岗位职责、达到聘期任务要求。

不合格:经考核评审组认定,离完成岗位职责、达到任期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

六、考核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5月18日前,报送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至人事处102室(纸质版签字、盖章)。

2.5月18日至23日,团委教职工填写《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3.5月28日前,团委考核工作小组完成本部门教职工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公示

4.5月31日,向人事处报送以下材料:

1)《第四轮岗位聘任聘期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纸质、电子版);

2)《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和相关支撑材纸质版(负责人签字盖章)。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团委第四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工作小组严格工作纪律,规范程序、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2.民主监督,做好公示。考核过程中要做好内部民主监督考核。结果经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审议,在团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聘期考核表等材料报至人事处。

3.如实填报,强化责任。团委教职工填写《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时,需认真仔细地对照基本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任务,如实填写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共青团安康学院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