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一)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85页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111页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2022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2022年第21期
(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以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以宪执政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论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4页
(五)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2022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2022年第21期
摘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