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校学生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我校第十三期“青马工程”培训班第三次授课于分别于12月18日与19日19点30分在江北校区一号教学楼1204、江南校区一号楼教学楼六楼报告厅举行。
本次授课的主讲老师是程颖老师。
程颖老师将知识与实例相结合,例举了“孔庆丰诉泗水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等多个例子,与学生互动,活跃了课堂氛围,使教学目的更好的实现。
此次课程内容分为三个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程颖老师详细的向我们介绍了法律的含义,以及不同时期法律的特点。
第二部分为培养法治思维,程颖老师讲述了法治思维是什么,法治思维的特征,倡导我们应该尊重和维护法治思维,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培养法制思维。
第三部分为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程颖老师介绍了什么是法律权力、怎么行使法律权力,并且告知了我们应该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有哪些,违反承担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遵守法律,如何遵守法律,以及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及义务。
我们认识到了法律独特的魅力与其权威性,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将会更加尊重法律,积极履行法律给予我们的义务,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会努力成为新时代尊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为构筑全民守法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撰稿/易青红;拍摄/卫依萌 李娜 梁世龙;审核/沙薇;发布/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