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共青团安康市委关于申报 2021年度“安康市优秀共青团员”“安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安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安康市五四红旗团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团市委决定选树一批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包括安康市优秀共青团员安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安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安康市五四红旗团委2018年以来获得过全国省级、市级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五四红旗团委的基层团组织、个人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安康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2.个人品行兼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注册参与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团龄2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累计学习积分不得低于150 分。4.个人信息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3年获得过校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荣誉激励或县级以上(我校)综合性表彰。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每个二级学院至多推荐2人。

(二)安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带头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上年度累计学习计分不得低于150分。3.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用于开展自我评价,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4.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专职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兼职团干部不少于2年)。5.所在团组织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个人近3年获得过县级团委(所在的市直单位团组织)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激励或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每个二级学院至多推荐1人。

(三)安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条件: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组织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员队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队伍上年度平均参学率不得低于80%。2.成立满3年,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3.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信息完整,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团员全部录入系统,学社衔接率、学学衔接率达到100%,“对标定级”评星五星级。4.近3年获得过县级(校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激励或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每个二级学院至多推荐2支团支部。

(四)安康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条件:1.组织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团员队伍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队伍上年度平均参学率不得低于80%。2.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有至少1项以上可示范推广的特色活动或工作。3.成立满3年,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4.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组织信息完整,下属团支部(总支)组织树构建工作 100%完成,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学社衔接率、学学衔接率达到 95%以上,“对标定级”评星四星级及以上。5.最近3年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委”荣誉激励或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典型示范。要重点推荐作出积极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应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要通过共青团宣传平台展示推报个人和组织的先进事迹,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突出重点领域。要通过申报激励推动基层团建和基层工作,申报工作要兼顾各个领域,重点推荐乡村振兴领域、乡镇(街道)、农村专业合作社、“两新”组织、易地搬迁社区、中学(中职)等团组织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3.严格推荐标准。要结合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按期换届、智慧团建、青年大学习、团支部对标定级、团员发展和录入、党史学习教育、学社衔接、学学衔接、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要求未落实的,一律不参评。

4.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和人选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撰写 1500 字的事迹材料。申报表填写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用词规范。所推荐人选中的学生团员单位职务统一明确为“某支部团员”;所推荐人选中的团干部要写明团内职务,不得罗列其他各类非团内职务。申报材料请用普通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三份。各推荐单位于 2021年3月28日将推荐单位和人选的汇总表、申报表、事迹材料、荣誉证明、志愿服务时长及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截图等材料的纸质2份报团委107,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沙薇   0915-3287157

 箱:406011186@qq.com


附件:1.安康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安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安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