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活力示范团支部”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安康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抓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增强基层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我校实际,开展2022年“活力示范团支部”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时间

2022年3月——2022年12月

二、创建范围

2020级、2021级各班团支部

三、创建标准

1.支部班子好。班子齐整,按期换届,按程序选举。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信念坚定、心系团员、能力突出、作风严实,支委会示范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班子分工协作,运转有序。

2.团员管理好。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团员经常有效,团员档案完备,组织关系转接、收缴团费等基础团务工作规范开展。

3.理论学习好。加强理论学习,仪式教育、团课活动经常开展,学系列重要讲话,学经典原著,学“四史”;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青年大学习”。

4.活动开展好。围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领域,形成至少1项经常性品牌工作,在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能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

5.制度落实好。尊崇团章、贯彻团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团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运用“智慧团建”系统常态化、日常化,团内信息录入更新及时,及时完成对标定级工作。

6.作用发挥好。积极落实“推优入党”制度,扎实做好团内激励关怀帮扶、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团支部发挥作用所需的经费、场所等基础保障基本到位,紧紧围绕组织需要、团员欢迎、青年满意,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主题实践活动。

四、创建流程

(一)初步立项(2022年3月)

1.二级学院团总支申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团支部立项名单,申报立项数量不限。

2.校团委遴选。校团委根据总体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二)中期经验交流(2022年6月)

拟定于2022年6月上旬开展立项团支部围绕支部建设、基础团务、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内容进行经验交流。

(三)考核验收(2022年12月)

拟定于2022年12月上旬,校团委统一对“活力示范团支部”创建工作进行终期验收。各创建支部按照创建规范上交创建工作终期总结及佐证材料,校团委将对各支部整体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对于验收成绩优异的优先参评次年“五四红旗团支部”,并择优推荐表现突出的支部参评全省高校“活力团支部”评选以及团中央“活力团支部”评选。

六、经费支持

活力团支部支持1000元,中期经验交流后拨付经费;终期验收,优秀团支部追加经费1000元。

七、工作要求

1.要强化创建工作的过程督导。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切实做好对创建支部的工作指导,明确团支部工作职责,强化团支部育人作用。要把工作资源适当向创建支部倾斜,打造本学院的团建亮点。

2.要突出创建工作的协同保障。推动党建带团建落实,争取各学院党政支持,为团支部活力提升提供资源保障。制定学院团总支指导团支部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及考核办法,建立支部、支委工作述职评议机制。

3.要扎实推进基层创建。各基层团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制定团支部创建方案,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增强团员教育和支部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各基层团支部要选择重点建设方向,凸显特色,打造品牌,带动团支部的整体建设。

4.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强化宣传策划,及时推出优秀团支部创建的图文、视频等网络文化作品,传递青春正能量。

5.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2022年3月9日18:00前将《安康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安康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汇总表》加盖公章交至校团委107室,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406011186@qq.com,文件命名:××学院+创建资料。


联系方式:沙    0915-3287157



附件:1.安康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

2.安康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汇总表



共青团安康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